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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法院刑庭获评“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先进单位”
浏览次数:479发布时间:2016-07-28

 

     日前,六安市委政法委下发文件,决定授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等单位“2015年度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以来,裕安法院刑事审判庭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入学习党的经济政策,仔细研判经济发展形势,有效克服旧案、机械办案的思维,将执法办案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成效明显。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新需求

2015年,该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78件,结案272件,结案率97.8%。有罪判决刑事被告人363人,其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194人,免处12人。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0件,其中调解结案 27件,调解率90%。

二、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做到突出重点,打击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二是依法打击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较好地维护了辖区内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严惩制假售假、食品药品、生产安全、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破坏耕地等犯罪,有力维护生态安全。在审理马士平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至十五年不等的刑期。

三是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为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多次组织政府、人大等党政机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综合治理。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被判处缓刑、管制的被告人,通过与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做好判后考察和监督工作。重点抓住两个环节:一是与社区矫正部门加强沟通交流,了解被告人的真实情况以及是否适合社区矫正,为刑事被告人判处缓刑做好基础工作;二是做好判后监督工作,通过电话、信函和回访等形式,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学业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预防其重新犯罪。2015年以来,该院判处缓刑的被告人的重新犯罪率为零,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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