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入深入,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细化办案工作规程,制定《反渎职侵权局办案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是在综合2013版《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安徽省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一系列规范条例的基础上,结合高检院、省院各部门确定的执法办案过程中突出存在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对每一办案环节的执法办案规范进行梳理汇总。
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了自侦案件查办“由谁做、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对线索受理直至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案件质量标准,使得干警知晓办案中应该注重什么、严禁出现什么问题,从而自觉提升办案规范意识,提高案件质量。此外,该制度还强调要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一信息化载体作用,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文书规范管理和案件统计报表管理,要求案件信息填录“及时、准确、完整”、文书"格式规范、网上流转、网上审批”以及必须使用身份验证进行系统登录等,确保了办案程序规范。
《制度》的出台,增强了检察人员的办案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促进了司法公平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也是检察人员将专项整治活动与大胆履行检察职能有机结合,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