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程顺利实施,有效防范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发生,确保裕安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精准预防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对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岗位职能、坚持服务大局,在全区范围内了开展“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年”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活动,并制定下发活动方案。
日前,该项活动分别获裕安区委书记陈社教和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仲儒的充分肯定并做出了重要批示。
裕安区委书记陈社教批示:“裕安区检察院主动开展“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十分必要而且及时。近年来,我区村级干部职务犯罪较多,影响较坏,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打击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既有效避免村干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又使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开展专项警示教育体现惩防并举,重在教育警示村干部,必将对我区的农村政治生态,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裕安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仲儒批示指出:“区检察院围绕中心,创新开展“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宣讲进村,望不断扩大成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着力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乡镇、村、社区的运作效率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管理意志和水平,其工作人员的廉洁程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信誉。
活动前期,该院认真梳理了近三年来查处的涉嫌贪污的15名村干部案件的犯罪成因、表现形式、社会危害,并以这些实例形成宣讲课件,通过以发生在村干部身边的真实案例来引导村干部用好手中权,主动自觉地把好廉洁关口,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而自觉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来,在镇村基层组织中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共同铸就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实基础,加速该区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目前,该院已走进3个乡镇进行了宣讲,其他乡镇的宣讲活动也在陆续开展中。(裕安区检察院 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