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然而,陈某不仅没有借酒消愁,反而更添新愁。日前,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陈某一直在外地打工,回家后想赶快去学校见一见儿子,却不想在校门口被保安拦了下来,几番言语过后发生了一些争执。陈某没有看到儿子,心情郁闷,喝了二两白酒,第二天早上起来,又喝了两瓶啤酒,但心里的怒火还是没有被浇灭。于是,陈某就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到新安派出所准备讨个说法。在派出所,民警发现,陈某面色潮红,言语不清,一身酒气,察觉他有酒后驾车的嫌疑,就立即联系了交警队前来处置。后经检验,陈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4.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件移送到裕安区检察院后,陈某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了后悔之情,本来只是想喝几杯小酒,消除一下郁闷的心情,没想到反而让自己犯了这么大的错误。
开车一滴酒,亲人一滴泪。希望大家时刻保持警醒,切不能因为一时糊涂,酿成大错。(裕安区检察院 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