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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公安分局利用警民联调机制调解两起治安案件
浏览次数:611发布时间:2017-01-14

2016年11月10日,曹某某(男,32岁,裕安区平桥乡月亮岛便门滩组人)与吴某某(男,25岁,金寨县梅山镇梅山村梅山组人)因在小区会车引发争执,吴某某将曹某某面包车踹毁,曹某某将吴某某打伤。平桥派出所月亮岛社区警务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于1月3日,启动"警民联调"机制,会同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经耐心细致工作,双方矛盾得以化解,有效消除不稳定因素。   2016年12月23日9时许,鲍某某(女,39岁,顺河镇荣楼村芦圩组人)因门前自来水管道修理,与裕安区新安镇自来水厂的负责人刘某(女,47岁)发生口角,相互殴打。顺河派出所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制止过激言行,在依法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启动"警民联调"机制,会同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经耐心细致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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