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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检察院检委办首次对检察官助理协助出庭进行跟踪考核
浏览次数:843发布时间:2017-07-18

7月17日上午,由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合同诈骗案开庭审理,该院指定检察官李胜恩、检察官助理韩云静、书记员宋宇静出庭支持公诉。该院检委会全体委员到场旁听并对检察官助理韩云静的出庭情况进行打分,这也是该院首次对检察官助理协助出庭进行跟踪考核。

自2011年6月以来,李某某谎称从其所在的六安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处购买数套可原址回迁的廉租房准备低价对外出售,并伪造盖有六安市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处印章的《房屋出售证明》,与王某某等14名被害人签订了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后,以购房款、增加平方费等各种事由,骗取钱款278.26万元,并将所得钱款全数用于赌博。经审查,裕安区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韩云静仪态端庄,言语规范,思路清晰,经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等环节,协助检察官准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庭审效果良好。观摩人员也认真旁听,精心评议。经过实战训练,该院公诉青年干警相互借鉴,交流学习,进一步掌握了规范出庭的要求,提高了自身的法庭讯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和应变能力。

本次观摩庭审对检察官助理协助出庭进行了实质性的考核,这不仅是公诉科年度岗位练兵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该院对青年干警进行培养、考核、选拔的重要工作内容,公诉队伍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裕安区检察院 李恒 石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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