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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公安分局积极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浏览次数:479发布时间:2017-07-23

最近,裕安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暑期校园安全特点和苗头性问题,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摸排整治,加强暑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提升校园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提前做好秋季复课校园安保工作,为此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联手联动,护校安园。会同当地乡镇街(开发区)综治办、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等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治安检查。督促暑期不放假的幼儿园或举办课外班、托管班及夏令营等相关活动的中小学落实门卫、值班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班主任及代课老师的安全责任,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力量对未放假的校园周边进行巡逻防控,及时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和处置违法犯罪活动。最近,西河口、罗集等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暑期校园安全大检查,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校园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宣传教育、防范事故。指导学校安排教师在暑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家访,督促家访加强孩子安全监护教育。检查督导基层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监护、看管留守儿童义务。积极与基层组织联手联动,对辖区内的水库、湖泊、河流、池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标语,落实各水域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常巡、严管、慎防,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发生。最近,单王、石婆店、苏埠等派出所深入各中小学校认真开展防溺水工作,发放防溺水宣传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宣传防溺水常识,受到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赞许,有力保障了青少年儿童暑期生命安全。
  三是立整立改,消除隐患。在检查督促中,对存在治安安全隐患的校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在整改期满后进行复查;对未进行整改的校园要制作《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对逾期拒不整改的校园,要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最近,固镇、平桥、丁集、新安等派出所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校园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加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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