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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2名首要分子被诉!
浏览次数:426发布时间:2020-04-03

日前,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张开栓、袁以红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8月,被告人张开栓、袁以红各出资20万元,并招揽李健、王开月、袁以来等人未经注册登记,先后在裕安区上城国际小区、凯旋广场合资开设“鑫源零用贷公司”,以无抵押、无担保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虚构“平台费”“服务费”“保证金”等名义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条,并让其手持现金、借条、身份证拍照制造虚假给付证明,实施诈骗。诈骗过程中,李健、王开月、袁以来作为业务员,负责联系、接待,张开栓、李健负责贷款审核,张开栓、袁以红负责“家访”。截止案发,诈骗金额15万余元。在被害人未能按期偿还时,张开栓、袁以红伙同李健、王开月、袁以来釆取滋扰、恐吓、殴打等方式催要欠款。

 

被告人张开栓、袁以红伙同李健、王开月、袁以来多次实施诈骗、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形成以张开栓、袁以红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经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李健、王开月、袁以来三人均已获刑。)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开栓、袁以红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追究两被告人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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