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期满解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过渡为社会安置帮教的对象,是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裕安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抓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衔接工作。
一是规范对接程序。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除矫正当日,司法所举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告知安置帮教有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正式结束。同时,司法所组织解除矫正的服刑人员与安置帮教小组成员签订《帮教协议书》,社区服刑人员转为刑释解教人员,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即日起,司法所在其社区矫正期间个人档案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个人档案,真正落实一人一档。
三是落实人员帮教。成立由乡镇司法所、村委会成员和家庭成员组成的矫正小组,充分发挥其对安置帮教对象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帮教。
四是落实帮教措施。帮教工作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者的共性,司法所将社区矫正期间的帮教延续到安置帮教当中,真正实现矫正到扶持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