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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公开征集六安市裕安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浏览次数:731发布时间:2023-04-18

 

为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建设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伍,提升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根据中央、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六安市裕安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域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在职干部、专家、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具有较强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一)区各有关单位及其下属、主管的科研机构、相关公司(单位)中熟悉工程建筑、农林、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能源、环保、医疗、安全生产、法律、经济、金融、财务、社会管理等政策法规及业务的骨干人员;

(二)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学研究人员;

(三)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适合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的人员。

第三方稳评机构人员不参与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二)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论证等相关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三)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工作3年(含)以上,具有较强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从业经历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专家应在教学、研究机构或其他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较高权威性,熟悉本领域或行业的最新发展状况,掌握本领域或行业的工作特点,在稳评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2.行业专家由政法、宣传、网信、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交通、审计、住建、农业、水务、医疗卫生、应急保障、经信、民政(含登记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国家机关和行政、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专业特长的人员构成;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所处行业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社会专家由社会力量中具有丰富的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矛盾经验的人员构成;应熟悉六安市民情民俗民风,热心公众事务,具有前瞻性事业和较为渊博的学识,或基层群众工作能力较为突出,判断事物发展规律精准,提出意见建议恰当到位。

4.从事信访、维稳、综治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分管信访、维稳、综治工作的领导职务2年以上,处理疑难复杂的社会矛盾问题经验丰富。

(四)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和职业道德操守,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各单位推荐合适的入库专家人选(区直有关部门至少推荐一人),个人也可自愿申请。申请人员填写《六安市裕安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以单位推荐方式申请入库的,由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5月20日前提交区委政法委;以个人自荐方式申请入库的,由区委政法委对资料进行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可以现场报送、邮寄报送,也可以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公布:区委政法委根据推荐和申请情况,择优确定专家库成员,并在裕安区长安网上予以公示。确定的成员名单同步报送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安全稳定专项工作组备案。之后符合条件的仍可申报,按照规范程序陆续纳入专家库。区委政法委每三年根据实际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调整一次。

(四)应用:专家库成立后,区委政法委负责向入库专家颁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聘书》,聘期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聘期结束后,可以再次申请入库。 全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论证环节,须有专家库成员参加评审。

联系电话:0564-3260581

电子邮箱:5212343@qq.com

邮寄地址:裕安区政府919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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