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裕安区法院新安法庭法官晁禺一行来到城南镇渡槽村,就一起触电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巡回审判为载体,将法庭审理搬进了农家院落。实现零距离司法为民服务,最大限度地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4年9月份的一天,原告王某在野外钓鱼,挥杆时鱼竿与高压线相吸触电,导致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出院后只能卧床休养,经司法鉴定构成四级伤残三处、五级伤残两处,基本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他与电力公司多次交涉均无结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电力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新安法庭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王某伤情较重,行动非常不便且住处偏远,在对事发现场勘察及充分听取其原告家人的意见后,承办人决定对本案进行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原告王某家中审理,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也为当地群众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庭审场所简单,但法官办案并不简单。庄严的国徽固定在农家客厅的中堂条案上,小饭桌变成了审判桌,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居中而坐,这是一场正式的巡回法庭审判,庭审程序完整,庭审过程严肃。而被告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亲眼目睹了王某的惨状后,也深受触动。
近年来,新安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便民理念,充分利用基层前沿阵地优势,“宁可法官多跑路,不叫百姓多跑腿”,密切联系群众,针对农村实际、结合群众需求,在辖区乡镇、村、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及便民诉讼联络点,灵活运用巡回审理、上门调解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节约群众诉讼成本,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