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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检察院办理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浏览次数:619发布时间:2016-11-21

“太谢谢检察官给我这个机会,以后就是讨饭,也不再干偷东西这样违法犯罪的事了,我一定好好学习,做个好学生!”当小东(化名)听到检察官对自己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激动地说。

原是个乖孩子,一直怀揣着读书梦

17岁的小东是六安市裕安区人,初二时曾辍学随同父母到江苏省苏州市务工,几个月的打工生涯,让小东倍感生活的艰辛,更怀念起校园的美好时光,便主动同父母商量回老家继续读书,去年还考上了六安市一所不错的高中。

一时贪念,难道读书又变成了梦?

2015年12月的某天凌晨三点左右,小东翻学校寝室阳台进入同学小明(化名)的房间,将小明价值3000余元的苹果手机偷走,因被其他同学发现,公安机关很快侦破案件,找到了小东。好好的上着学,为什么会偷同学的手机?原来,在外务工期间,小东曾买过一部手机,喜欢用手机上网聊天,但手机被摔坏,考上高中后,为了让小东能安心学习,父母不同意小东再买一个手机的请求,当看到同学手机时,小东便想到了偷同学手机这一招。

检察机关启动附条件不起诉,让梦不破碎

今年5月,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收到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仔细阅卷,审查事实和证据,认为,该案系在校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案件,涉案财物价值仅3000余元,且小东已将所盗财物退还被害人,并向被害人小明及其法定代理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悔罪表现良好,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为了更好地教育和引导小东,承办检察官主动向领导汇报并得到支持,又广泛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及公安机关承办人的意见,最终该院决定对小东盗窃一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设置考察期限6个月,小东依然可以在学校正常读书。

我们的初衷,就是希望你改过自新

在考察期间,承办检察官专门为小东量身定制了考察方案,走访小东班主任、其他代课老师、辩护人,加强与当地派出所沟通联系,在保证小东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同时,客观了解小东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真实表现,有效监督其遵纪守法、帮助其改过自新。六个月考察期限已至,小东一直都能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积极主动地接受矫治和教育。

“虽然我们对你不起诉,但你要以此为鉴,遵纪守法。你是个本性不坏的孩子,希望你不要因此事有其他心理负担,好好读书,好好生活。”11月14日,该院检察官向顺利通过考察的小东宣告不起诉决定时耐心嘱咐道。

检察官当场向小东送达不起诉决定文书,解除了其取保候审措施。小东的学习和生活终于回归平静。

此案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实现了“零的突破”。一直以来,该院注重加强司法人文关怀,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用实际行动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裕安区检察院  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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